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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期简报

 

我省“空气净化器”捐赠项目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江苏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等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帮助学校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南京洁康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本源万物(南京)环境设备有限公司选用南京工业大学膜科学技术研究室研发的新型抗菌防病毒空气过滤膜,制成专属空气净化滤芯(滤膜)和空气净化设备,并联合爱心企业,于2022年11月与我会签定协议,拟用四年时间向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捐赠25500台具有抗菌防病毒功能的空气净化器及空气净化滤芯(滤膜),供我省有需要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为积极稳妥推进此项目,我会与捐赠企业商定第一阶段在自愿接受捐赠的学校先行试点,在试点效果反映良好的前提下,将于2023-2026年4年间,再陆续捐赠25000台(套)。捐赠企业承诺提供5年免费更换空气滤芯(滤膜)和设备维护保养。试点工作在南京市鼓楼区、秦淮区,扬州市广陵区,南通市如皋市,淮安市盱眙县等4个设区市12所中小学、幼儿园率先开展。

3月1日上午,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民建秦淮区基层委员会在南京市建康路小学联合举行“爱心捐赠仪式”,省教育基金会、民建南京市委会、中共秦淮区委、民建秦淮区基层委员会、民建盛庆和慈善基金理事会、秦淮区教育局等有关领导,南京洁康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江春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建康路小学师生代表参加了捐赠仪式,标志着我省“空气净化器”捐赠项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3月8日、10日,省教育基金会步锦昆理事长、眭平常务副理事长率秘书处同志和南京洁康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江春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到试点单位扬州市育才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开展捐赠工作调研考察,了解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听取学校对设备使用、捐赠工作的意见建议。上述三所学校领导均对热心社会公益并无偿捐赠的爱心企业表示衷心感谢,对捐赠工作的操作规范表示非常满意,对他们关心教育慈善事业、关心学校师生健康的爱心善举给予高度赞扬。

根据“捐赠和受捐双自愿”原则,欢迎我省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可推荐自愿接受“空气净化器”捐赠的学校和幼儿园,也可由学校、幼儿园直接向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经基金会研究同意后接受捐赠。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步锦昆在捐赠仪式讲话中强调,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关心支持。今年是毛泽东同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做出了重要指示。我们真诚期盼,社会各界有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号召,伸出大爱之手,敞开博爱胸怀,用实际行动为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而共同努力!



本期报送:

省教育厅领导

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省教育基金会各理事、监事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